admin 發表於 2021-5-19 17:01:12

台灣地區拟自7月1日起实施鲜乳、保久乳、调味乳、乳饮品及乳粉品名...

2014年1月7日,台澎金马出格关税區公布G/TBT/N/TPKM/154号傳递:预包装鲜乳、保久乳、调味乳、乳饮品及乳粉品名及标示划定草案。

按照食物卫生办理法第22条,台灣地域FDA拟议规管预包装鲜乳、保久乳、调味乳、保久调味乳、乳饮品、保久乳饮品、防護乳,乳粉、调解乳粉的标示,以向消费者供给关于產物中所含成份的充沛信息。

该律例拟于2014年7月1日施行。评断期為傳递后30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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